现役军人因公重伤部队应该给护理费吗?

2025-06-02 08: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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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提问者: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对于全体官兵负责的部队,也是一支依法治军的部队;对于现役军人因公重伤的,只有在治疗、康复后还留有不可逆残疾的官兵,经过军级、战区级联勤部门排出卫生专家组成的残疾军人等级评定小组到医院病房,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2011年12月27日发布施行)网页链接,对负伤战友评定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因公残疾军人的,原部队才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7月29日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发放护理费的。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

回答2:

应该给的,因公重伤按照工伤办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还有伤残赔偿金,

回答3:

这得看你重伤几级能不能本人自理。如果说有些事本人自理不了,肯定要给护理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