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在北京工作的落户问题

2025-12-17 0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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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企每年找人有一个总额,其中有一个比例是解决北京毕业生的就业。那30%的北京生源,如果没招到就作废了,不影响70%的外地生源。至于你的落户,单位会全都帮你办了,主要有:
1、单位跟你签订《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并通过网络将毕业生信息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并等待数据初审结果。
2、毕业生数据初审通过后,可以组织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复核。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人签字,署明用章日期;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企业法人或总经理)签字、毕业生本人签字,署明用章日期。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5)毕业生培养方式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培养方式,则不需再提供此材料);
(6)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毕业生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考试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
(8)毕业生品行鉴定一份(由毕业生所在院系以上主管思想、组织建设部门出具,材料应如实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行表现)。
排序方式为:审批表一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引进协议书、培养方式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品行鉴定,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另以曲别针将另两份审批表夹别在后。
3、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查询材料复核的结果。复核合格的,须在领取毕业生《接收函》(一式两份)和《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份)后,方可与毕业生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