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有诉讼时效的,而且只有三年。
你的情况是很难证明你在二十年时间里主张过债权,即向对方讨要欠款。
所以说没有有利证据的话,还是不要轻易选择起诉对方,诉求得不到法院认可,花钱还解决不了问题。
时间太久了,许多人都可能不在了,所以要回来的几率非常小,你也不用起诉之类的,打赏诉讼费依然要不回来,所以这种问题如果没有特别的手段的话,还就是不了了之吧
1998年的储金会,20年了,许多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想再找回以前的,难度相当大,只有极少数几个银行,可能还有,机会要回来,比如说,农村信用社,农行,建行之类的
可以去法院起诉,看看欠条有没有过期
这只能去起诉了,别无他法。
欠条没有延期就很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