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丹书不祥一说~过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红色的笔来指示,称为朱批。 除皇帝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红色作批示的。 所以,红色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一直沿用。 死刑犯之所以用红色写名字,就是表示,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剥夺了他的生命,不可挽回。 写信不能用红色笔写,红字代表断交。 慢慢的传下来就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最好用黑色比较正式
黑色,红色笔,写的人是死人!
听我长辈说用红色笔写自己色名字是死人才这样的! 用红色笔写自己的名字不好吧! 建议不要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