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
1、最长只能拘留三十七天..之后根据情况提请逮捕,或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取保候审最多12个月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找不到主犯可以对从犯单独做出审批
治安拘留时间是15日内,并罚除外;刑事案件拘留是37日内,到限应变更措施与方式,但殊情况可以按法定程序延长拘留时间(这在公安部125令、127令中有明确规定)。
如判法院判决或裁定为拘役了则按判决或裁定时限执行。
对于主犯没有归案,从犯在案的要分情况处理。
1、案情已经查实的,可以先行对从犯进行逮捕、判决。
2、因为主犯没有归案,案件无法查实的,会通知家人取保候审,等主犯归案后一并处罚。
最多2年。超一天你都可以告看守所侵犯你的人权。一告一个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