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末的福利费余额要如何处理?

2025-12-17 15: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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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2007年就已不再计提福利费,按实按受益对象分配入账。对于2006年度留存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应于2007年度冲回,除非有该福利费的专项使用说明。

所以,如果你们留存的应付福利费余额为2007或2008年新计提数,则必须冲回。
如果你们账上留存的应付福利费余额为2007年前余额尚未使用完毕,则如果有明确的福利计划,可继续在账上保留,留待下期使用;如果没有明确的福利计划,则必须冲回。

新准则下,发生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然后,按受益对象(如:销售人员福利100元,管理人员福利200元,生产工人福利50元,厂办人员80元)进行分配:

借:销售费用——福利费 100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200
借:生产成本——福利费 50
借:制造费用——福利费 8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430

无需计提(计提时无法分清受益对象)福利费。